業餘籃球賽攝腳致對方拗柴事件熱傳,連明報也有報導。
https://news.mingpao.com/ins/instantnews/web_tc/article/20180130/s00006/1517302873922
攝腳當然不對,但一樣米養百樣人,球場與否,總會有人用超技術,獲得額外利益。
讓我感興趣的是報導末段,表示裁判未有察覺犯規,亦諷刺本地業餘籃球裁判水平低落,本人深有同感。
但這是一個不能解決的問題,原因如下:
香港一般認可的籃球裁判訓練機構只有兩個:香港籃球總會、香港學界體育聯會
籃總是唯一代表本地籃球的官方機構,裁判訓練要符合國際籃協水平,所以要求就高,而且人少。加上籃總訂明裁判員只可以執法籃總委派的賽事,和裁判員授薪機構所舉辦的賽事,其他賽事一律不可以執法,所以坊間是不會見到有現役籃總裁判執法的。
這樣就只剩下學界裁判,因為香港中小學眾多,幾乎每間學校都有籃球隊,所以中小學校際籃球比賽就需要大量的裁判,籃總有委派裁判協助執法,但人數一定不夠,所以學體會就得要自己訓練裁判才可以應付需要。但訓練只是上三數天理論課,再加上四五次的實習,經評定合格後就可以於校際籃球比賽執法。雖然可以應付大量人力的需要,但裁判質素就較為參差。幸好只是執法學生賽事,水平不高,亦常有前輩指點後輩,所以一般都能應付。
重點是學界裁判流失率極高,首先學體會並沒有禁止裁判在外間執法,加上部份原因是近年私人聯賽(私咧)發展非常蓬勃,部分學界裁判受訓完後就投身私人市場,因為回報較為豐厚。有些裁判還會協助學體會執法數年,但最後都會捨棄,因為私人市場需求實在龐大,當然利潤也較高。
訓練及經驗不足,私人市場鮮有前輩指點,加上是一班成年人在血浴沙場,學界裁判未能應付,所以就造成私咧裁判執法能力問題。近年開始有私咧機構找來退役的籃總裁判,自行訓練可執法的裁判,但成效也不高,所以要解決私咧裁判執法能力的問題,就只有靠裁判只自己多研習規則,及多向前輩討教了。